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自主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我大队经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查询和对在滕州市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提交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进行核对,以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时间为序将第二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全市各用人单位需要委托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时,自主选择其中的服务机构和其他取得有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各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职业卫生检测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评价服务,依法出具检测评价报告,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566号)文件精神,在出具技术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系统信息报送。
业务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 0632-5829126
附件: 在滕州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第二批)